布氏菌病试管凝集试验抗原、阳性血清与阴性血清
[主要成分与含量]抗原主要成分为布氏菌S2株( CVCC70502),含量为与1:1000稀释阳性血清国家标准品出现++试管凝集反应。 [性状]抗原为均匀悬浮液,久置后为透明清亮液体,底部有少量菌体沉淀。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均为疏松团块,易与瓶壁脱离,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。 [作用与用途]用于试管凝集试验诊断布氏菌病。 [用法与用量] 1、抗原使用时作1:20稀释,被检血清分别作1:12.5、 1:25、 1:50、 1:100、 1:200稀释,同时设阴性血清和阳性血清对照。 2、抗原和血清各加0.5ml于试管中,置37℃作用24小时,观察凝集试验结果。 3、结果判定:牛、马、鹿、骆驼血清1:100 (++)为阳性,1:50(++) 为可疑。猪、羊、犬1:50( ++)为阳性,1:25 (++)为可疑。 对试验结果为“可疑”的动物,应于3~ 4周后重新采血检验,仍为可疑时,判为阳性。 凝集反应判定标准: ++++菌体完全凝集和沉淀,液体100%清亮。 +++菌体几乎完全凝集和沉淀, 液体75%清亮。 ++有显著的凝集和沉淀,液体50%清亮。 +有清楚可见的凝集和沉淀,液体25%清亮。 -无凝集和沉淀,液体均匀混浊。 [不良反应]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。 [注意事项] 1、不适用于粗糙型布氏菌杆菌感染的诊断。 2、出现污染或有摇不散的凝块时,不得使用。 3、用0.5%苯酚生理盐水稀释,限当日用完。
4、使用时应充分摇匀。 [规格]抗原: 10 m/瓶、20m/瓶。 阴、阳性血清: 1m/瓶、2m/瓶、5 m/瓶。 [贮藏与有效期]抗原在2~ 8C保存,有效期为18个月。期满后测定效价,如符合规定,可继续 使用6个月。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在8℃以下保存,有效期为120个月。 [批准文号]兽药生字( 2016 ) 080078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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